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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服务建设工程企业,方便企业办事,我厅决定从2024年7月起,在咨询活动中增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作人员三项内容,具体内容如下:对企业申请办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管人员申请办理新办、延期、变更等业务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审核流程、审核时限等进行政策解答,对从事建筑业人员申请办理建筑施工特作人员的新办、延期等业务需满足条件、申报流程、审核流程、审核时限等进行答疑。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