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维明
党组成员、副厅长、机关党委副书记领导分工
协助王春同志工作。协助王春同志负责厅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和雕塑、城市更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科技、标准、节能、计划财务、项目管理、招商引资、融资、人事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管理、离退休干部、墙体材料革新、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保密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勘察设计管理处(抗震办)、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计划财务处(项目处)、人事处(人才处)、厅文明办(厅考核办)、离退休干部处、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贵州省建筑节能办公室)、贵州省城镇化发展中心、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贵州省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