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保证相关工作落实到位,现就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购房和归还商业住房贷款线上提取业务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可通过登录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办理购房和归还商业住房贷款线上提取业务。
二、缴存职工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并上传业务办理所需资料,上传资料应完整、准确、清晰。缴存职工应对所上传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中心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系统给予“不直接见面”审核。对于不符合办理要求的申请,应在平台上予以回复并告知相应理由。
四、中心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缴存职工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缴存职工涉嫌提供的是虚假资料,将对其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处理。
五、以上业务办理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作进一步调整或恢复。
六、本通知自2020年2月20日起实施。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0日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0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