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zfcxjst.guizhou.gov.cn/zwgk/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邮编:550003,电话:0851-85360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信息公开。2022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6516户,全部改造完工。全省共排查农村房屋582.1万栋,鉴定为危房6717栋,全部整治完毕。向中央争取资金4.2241亿元,省级配套农村住房保障资金1亿元,其中支持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1461亿元,支持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9681亿元。
推进信息化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在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架数据资源总数105条,其中有条件共享88条,无条件共享17条,涉及信息项1998条;按提供方式划分,接口类104条,文件类1条,累计对外提供服务5.41万批次,数据服务4.22亿条,服务流量28.73GB;在贵州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开放数据资源50条,其中文件类7条,接口类43条,累计访问量19640次,提供服务28224批次。
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信息公开。督促各地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补充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更新,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推进房地产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全省共查处房地产开发类违法违规问题427件,房屋交易类问题67件,住房租赁类问题11件,物业服务类问题64件。
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经省级财政批复的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并同步在贵州省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专栏上予以公开。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2年,全省住建系统已派出执法人员5353人次,对7822家监管对象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其中,通过纸质书面申请14件,通过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40件),内容涉及国有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及其申报材料等方面。
全年收到的54件申请均按照时限要求全部办结。均免费为申请人提供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有1位申请人对我厅答复不满提出行政复议,目前正在办理中,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明确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在制作相关政府信息时,应在发文处理笺上提出是否公开及以何种载体公开的初步意见,按程序上报处室负责人和厅分管领导审核。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建立了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及程序。
(四)平台建设。
1、厅门户网站建设情况。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发布信息1666条(其中:时政要闻180条,法律法规信息5条);设置“政务信箱”及“信息公开意见箱”,博采众议,广纳良言。厅门户网站“政务信箱”来信受理1186件,办结1186件,办结率100%。
2、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政务微信群发信息256次1323条、政务微博发布278条。
(五)监督保障。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二级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2 0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4 |
5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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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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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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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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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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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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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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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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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7 |
4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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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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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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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4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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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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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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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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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七)总计 |
54 |
5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培训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加强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培训,强化业务处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及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流程的熟悉。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今年有1起申请人对我厅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行政复议。下一步,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处室及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能力,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