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贵州省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51-12345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贵州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贵州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9个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独立设置的省直分中心。从业人员863人,其中,在编638人,非在编225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12498家,净增单位6218家;新开户33.01万人,净增11.17万人;实缴单位71856家,实缴307.45万人,缴存额569.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47%、3.77%、6.51%。2023年末,缴存总额4531.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37%;缴存余额1680.55亿元,同比增长6.65%。

1  2023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地区

实缴单位

(万个)

实缴人数

(万人)

缴存额

(亿元)

累计缴存总额

(亿元)

缴存余额(亿元)

贵州省

7.19

307.45

569.29

4531.98

1680.55

贵阳

3.35

115.78

184.66

1475.97

485.45

遵义市

0.80

47.40

104.38

773.44

282.46

六盘水市

0.30

20.77

37.51

307.22

114.91

安顺市

0.34

13.64

28.23

240.09

82.53

毕节市

0.52

27.45

49.32

378.90

148.33

铜仁市

0.35

19.40

38.86

307.93

128.45

黔东南州

0.50

21.92

46.75

401.32

179.53

黔南州

0.59

24.83

42.79

361.83

143.03

黔西南

0.44

16.26

36.77

285.28

115.86

(二)提取2023年,146.25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464.49亿元,同比增长16.3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1.59%,比上年增加6.91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851.43亿元。

2  2023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地区

提取额

(亿元)

提取率

%)

住房消费类

提取额(亿元)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

累计提取总额

(亿元)

贵州省

464.49

81.59

355.07

109.42

2851.43

贵阳

155.91

84.43

118.08

37.82

990.52

遵义市

89.17

85.43

72.32

16.85

490.98

六盘水市

26.44

70.49

19.63

6.81

192.30

安顺市

24.81

87.89

19.12

5.69

157.56

毕节市

39.22

79.52

30.16

9.07

230.57

铜仁市

30.85

79.39

22.15

8.71

179.48

黔东南州

36.87

78.87

26.32

10.56

221.79

黔南州

32.05

74.90

23.79

8.26

218.79

黔西南

29.17

79.33

23.52

5.65

169.4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53万笔274.29亿元,同比增长6.48%、10.1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86.19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1.95万笔2859.68亿元,贷款余额1576.76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率为93.82%,比上年末减少0.65个百分点。

2023年,通过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832.4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1.45%。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4531笔17.82亿元。2023年末,异地贷款总额78.61亿元,异地贷款余额62.76亿元。

3  2023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地区

放贷笔数(万笔)

贷款

发放额(亿元)

累计放贷

笔数

(万笔)

累计贷款

总额

(亿元)

贷款余额(亿元)

个人住房贷款率(%)

贵州省

6.53

274.29

101.95

2585.38

1488.66

93.82

贵阳

1.64

81.50

24.43

815.77

480.74

99.03

遵义市

1.39

56.31

18.76

56.31

255.33

90.39

六盘水市

0.44

17.02

6.58

17.02

103.44

90.01

安顺市

0.47

17.14

6.38

17.14

77.03

93.35

毕节市

0.77

31.50

10.80

31.50

149.30

100.65

铜仁市

0.42

16.26

8.45

16.26

114.81

89.38

黔东南州

0.51

22.26

10.01

22.26

172.21

95.92

黔南州

0.43

14.10

9.40

14.10

118.04

82.52

黔西南

0.46

18.21

7.13

18.21

105.88

91.39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73笔2.15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4.43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3439.24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8235笔54.34亿元,累计贴息3.92亿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3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回收项目贷款1058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4.32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006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3年,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2023年末,融资总额77.5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31.97亿元。其中,活期0.8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2.95亿元,1年以上定期18.3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9.79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3.83%。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50.60亿元,同比增长4.05%。其中,存款利息2.52亿元,委托贷款利息47.88亿元,其他0.20亿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7.89亿元,同比增长4.5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4.48亿元,归集手续费1.27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72亿元,其他0.41亿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2.71亿元,同比增长3.45%;增值收益率1.39%,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926.3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45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37亿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49亿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41亿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98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6.86亿元。

4 2023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地区

业务

收入

(亿元)

业务

支出(亿元)

增值收益(亿元)

增值

收益率

%)

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亿元)

提取管理费用

(亿元)

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

(亿元)

贵州省

50.60

27.89

22.71

1.39

0.89

2.45

19.37

贵阳

14.74

8.39

6.35

1.35

0.35

0.24

5.76

遵义市

8.62

4.67

3.95

1.44

0.19

0.29

3.47

六盘水市

3.58

1.99

1.59

1.43

0.06

0.16

1.37

安顺市

2.45

1.33

1.12

1.38

0.07

0.15

0.90

毕节市

4.53

2.28

2.25

1.57

0.12

0.20

1.93

铜仁市

3.68

2.00

1.68

1.35

0.03

0.39

1.26

黔东南州

5.54

2.84

2.70

1.68

0.05

0.65

1.99

黔南州

4.02

2.38

1.64

1.19

0.00

0.23

1.41

黔西南

3.44

2.01

1.43

1.29

0.02

0.14

1.27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9454.42万元,同比增长4.45%。其中,人员经费12558.82万元,公用经费1448.71万元,专项经费5446.8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33亿元,逾期率0.84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98亿元。2023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3年末,未发生逾期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0.24万元。2023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5.27%,国有企业占22.09%,城镇集体企业占1.45%,外商投资企业占1.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1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2%,灵活就业人员占0.15%,其他占3.12%;中、低收入占97.19%,高收入占2.8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80%,国有企业占17.92%,城镇集体企业占1.00%,外商投资企业占1.1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9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66%,灵活就业人员占0.26%,其他占5.26%;中、低收入占99.05%,高收入占0.9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8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22%,租赁住房占4.3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2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31%,出境定居占0.28%,其他占2.6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1.82%,高收入占8.1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02%,90-144(含)平方米占80.57%,144平方米以上占14.42%。购买新房占79.5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2%),购买二手房占18.8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6%,其他占1.5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9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0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6%。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2.81%,30岁-40岁(含)占37.46%,40岁-50岁(含)占16.00%,50岁以上占3.7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9.9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0.10%;中、低收入占93.36%,高收入占6.64%。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全省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2个,试点项目14个,贷款额度14.32亿元,建筑面积107.12万平方米。2023年末,12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剩余2个项目,贷款余额1006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0.93%,比上年减少11.22个百分点。

六、其他事项

(一)强化工作部署。先后召开了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全省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建设暨半年工作推进会、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全省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推进会暨经验交流会等,积极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落实阶段性政策优化出台、推进数字化建设工作;开展“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作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宣讲;开展工作调研和督查,切实加强住房公积监督管理,更好地服务缴存人

(二)发挥政策作用。服务“住有所居”,不断优化政策措施为缴存人的住房需求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的健康发展的意见(黔建房通〔2023〕76号)。继续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原有公积金支持政策到期的及时予以延续;公积金结余资金不足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大公积金贴息力度,保障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对以旧换新、以小换大、多子女家庭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的,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是指导各地持续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台细化政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放宽提取频次,实现按月足额提取。

(三)筑牢安全底线一是指导地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管控,通过贴息贷款等措施,解决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满足缴存人合理需求;二是积极开展贷款逾期管理专项督查。下发《关于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管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中心开展自查,梳理逾期贷款情况,分析典型案例,分类制定催收措施2023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1.33亿元,逾期率0.845逾期1-2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2834笔,逾期额344.49万元;逾期3-5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602笔,逾期额268万元;逾期6期及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584笔,逾期额1.31亿元,占逾期贷款总额的98.50%。

)推进数字化建设。一是实现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补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13项业务“跨省通办”全省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完成征信信息查询、新增贷款信息和已取得借款人授权的存量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工作;积极推进省级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专题库建设。

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1贵阳中心政务服务处、遵义中心新蒲管理部、六盘水中心、安顺中心城区管理部、毕节中心织金县管理部、铜仁中心、黔东南中心凯里市管理部、黔东南中心归集管理科、黔南中心、黔西南中心被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贵阳中心刘祖丽、梁江同志,遵义中心骆尧、王小驹、卢勇兵同志,六盘水中心陈绪昌同志,安顺中心吴燮春、刘彬同志,毕节中心代官平同志,铜仁中心向万富同志,黔东南中心王伶俐、潘晓琳、胡琴艳、孙广慧、吴方禹同志,黔南中心袁飞、蔡晓庆、徐德勇、胡兴鑫同志被表彰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3安顺中心“数字化”推动安顺住房公积金服务“现代化”,被中共贵州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为“2023年贵州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工作优秀案例”。

4黔南中心荔波管理部被评为“2022年贵州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蔡晓庆同志被评为“全省乡村振兴优秀驻村工作队员”,杨梦琪同志被评为“贵州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当选贵州省出席共青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王克艳同志被评为“贵州省2023年度‘好妈妈’”。

5黔西南中心被贵州省总工会表彰为“贵州省职工生活幸福单位”;中心主任贺志强同志12月被中国致公党贵州省委员会评为“2023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2024429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