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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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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zfcxjst.guizhou.gov.cn/zwgk/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邮编:550003,电话:0851-85360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信息公开。截至2024年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开工13257户,开工率100%;竣工12616户,竣工率95.16%。完成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192.14万户,审核率100%。遴选实施26个宜居农房建设项目试点,已竣工20个,剩余6个正在收尾阶段。争取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463万元,截至2024年底,累计支付18122.04万元,支付率88.6%,支付进度再创历史新高。下达省级农村住房保障资金3000万元(其中,2600万元用于支持26个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建设)。

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在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架数据资源总数96条,其中有条件共享82条,无条件共享14条,按提供方式划分,接口类92条,文件类4条,持续为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省民政厅、省纪委、省交易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税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等22家省内政府部门提供了数据支撑,累计提供服务次数671.3万次,提供数据591.7GB;在贵州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开放数据资源50条,其中文件类6条,接口类44条。

持续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信息公开。督促各地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补充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更新,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持续推进房地产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力提效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指导意见》,从促进住房消费、加大金融支持、严格控制增量、优化盘活存量、提高住房质量等5个方面提出了30条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政策措施。

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经省级财政批复的2024年部门预算,并同步在贵州省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专栏上予以公开。二是组织厅二级预算单位,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2024年单位预算。三是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经省级财政批复的2023年部门决算,并同步在贵州省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专栏上予以公开。四是组织厅二级预算单位,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2023年部门决算。五是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

督促全省住建、城管部门按计划实施本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抽查检查,依程序公开检查结果。2024年,全省住建系统共派出执法人员2779人次,对4433户监管对象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并及时公开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6件(其中,通过纸质书面申请16件,通过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80件),内容涉及国有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及其申报材料等方面。

全年收到的96件申请均按照时限要求全部办结。均免费为申请人提供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及时更新内设机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查阅。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能力,及时在“贵州建设”微信号公开各类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建立了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及程序。

(四)平台建设。

1、厅门户网站建设情况。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发布信息2155条(其中:时政要闻146条,法律法规信息4条);设置“政务信箱”及“信息公开意见箱”,博采众议,广纳良言。厅门户网站“政务信箱”来信受理911件,办结911件,办结率100%)。

2、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政务微信群发信息262次1251条、政务微博发布268条。

(五)监督保障。持续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二级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6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1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6

0

0

0

0

0

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5

0

0

0

0

0

9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6

0

0

0

0

0

9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栏目涉及民生内容更新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一是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项便民、利民、惠民的政策,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细节,对不属于本单位公开的内容,争取提供详细可咨询部门给申请人,便于申请人获取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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